時間:2009-08-29 點擊:36418 次 來源:網絡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集權與分權的含義 集權與分權是指職權在不同的管理層次之間的分配與授予。所謂集權是指較多的權力和較重要的權力集中在組織的高層管理者,下級部門和機構只能依上級的決定、指示、指令行事。許多管理實踐活動已經證明:組織目標的一致性必然要求組織行為的統一性,可見,集權是必要的。所謂分權是指較多的權力和較重要的權力分散授予組織的基層管理者,以便他們在行使這些權力時,能自主支配組織的有效的資源,自主決策、自主解決組織運行過程中的問題。隨著組織規模的擴大,專業化的分工,分權也是必然的。 集權和分權是任何組織正常運行所必然存在的現象,同時集權與分權也是相對的,沒有任何組織是絕對的集權,也沒有任何組織是絕對的分權。因為,絕對的分權,會形成無組織的局面,最終勢必造成組織的解體;同樣,絕對的集權,會影響組織的活力。應該集中的權力而過于分散,稱為上級領導的失職,應該分散的權力而過于集中,稱為上級領導的擅權。 在一般情況下,對于基層的或決策數目較多的問題,分權的程度就應高一些;反之,基層需要決策的數目越少,分權的程度就應越低。決策時涉及面廣、影響又大,則集權程度就高;反之,集權程度就低。 (二)影響集權與分權程度的因素 1、主觀因素 (1)領導者的個人因素。應該說,領導者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氣質、能力等個性心理特征以及個人的經歷,對決策問題重要性的主觀判斷,都會影響其在管理活動中集權與分權的程度;不同領導者的領導觀念、領導方式也會影響集權與分權的程度。 (2)被領導者的個人因素。被領導者的個人因素主要有被領導者的能力、素質及對分權的興趣等。對于具有較高素質、較強工作能力的被領導者來說,適度的分權能更大限度地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客觀因素 (1)組織規模。組織規模越大,管理層次越多,決策數目也就越多,協調、溝通及控制的難度就越大,適宜分權;反之,適宜集權。 (2)組織業務性質。組織業務的內容、范圍和性質不同,集權與分權的程度也會不同。對于生產組織而言,單一產品結構宜于集權;而多品種、特別是差異大的產品結構則宜于分權。 (3)、職責與決策的重要程度。一般來說,事關組織發展根本性問題的決策宜于集權;而對于一般事務性問題的決策則宜于分權。 (4)管理控制技術的改進程度。集權與分權都是為了有助于組織目標的實現。為了避免組織的瓦解,分權的同時要加以控制,管理控制技術越先進,對分權的控制就越有效。 (5)環境要求。如果組織所處的環境復雜而多變,為了更及時、更準確地適應環境變化的要求,必須實行分權;但是,當環境巨變時,為了有利于組織的整體協調,還必須保有相當集中的權力。同時,組織成長的歷史、組織的文化,也會影響集權與分權的程度。 (6)政策的一致性要求。在組織內,對于需要全體組織成員共同貫徹執行的政策,為了提高效率、降低費用,權力以相對集中為宜;對于在政策上允許不同的某些事物,或者說在統一政策的前提下鼓勵創新、鼓勵多樣性的,則以相對分權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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