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2-01 點擊: 次 來源:網絡收集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去年初國務院《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發布到現在的11個月期間,15個部門組成的聯合調研組深入調查,調研報告已獲國務院領導批示。更受關注的"實施細則"正處于出臺前夜。 "據我掌握的情況,發改委正在起草文件,同時還在和財政部、國稅局等20多個牽涉到的部門溝通一些細節。"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常務副會長何黎明表示。 去年上半年,由發改委牽頭,包括國務院辦公廳在內的15個政府部門組成調研組,在長三角和珠三角物流企業密集的區域進行專題調研,調研報告已經獲得國務院領導的批示。同時作為物流行業組織,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也通過調研和收集會員企業意見,于去年9月份向相關部門提交了六個方面、60條建議,最終上報約有40條。 "最重要的就是關于稅費制度,也溝通最難、細節最多的部分,主要溝通的部門包括財政部、稅務總局和海關。"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賀登才說。 現行營業稅將物流業劃分為運輸與服務兩大類,運輸、搬運、裝卸稅率為3%,倉儲、配送、代理等稅率則為5%。據統計,倉儲業的平均利潤率只有2.6%,資產利潤率只有0.92%,但倉儲業的稅率卻高于運輸業。鑒于實際經營中"運輸"和"服務"界限不清,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建議統一為3%的稅率。 除了稅收外,建議還包括了物流業交通管理、融資難問題、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多強、物流園區建設優惠等方面。 "國務院通過《規劃》已經11個月,規劃中第一個三年期已經過去1年,落實具體政策的時間已經相當緊迫。國家層面落實《規劃》協調難度大,需要加強和完善綜合協調機制。"何黎明說。 全國性質的實施政策尚未出臺,內蒙、河北、江蘇、貴州等多個省市已經出臺了區域性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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